可以办理零散货物快运的条件:零散货物快运适用于重量不足30吨或体积不足 60 立方米的货物,零散货物快运适用于所有品类,但下列情况除外:(1)散堆装货物: (2)按《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暂行规定》 (铁总运[2014]57号)办理的危险货物:(3)超长、超重、超限、集重货物;(4)活动物及需冷藏、保温运输的易腐货物: (5)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货物: (6)非棚车装运的货物(需使用敞车装运的货物报总公司批准):(7)在专用线装卸车的货物。
1.散堆装货物。
2.危险货物、超限超重和超长货物。
3.活动物及需冷藏、保温运输的易腐货物。
4.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货物。
5.军运、国际联运、需在米轨与准轨换装运输的货物。
6.在专用线(专用铁路)装卸车的货物。
7.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运输的货物。
8.其他不宜作为零散货物运输的货物。
零散货物按货物实际重量(体积)进行受理和承运。